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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岳区出台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导意见
一、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教育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企业全员保密意识。经常向企业负责人宣传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解决普遍存在的“无密可保,保密无用,失密难追”的错误认识。同时,加强对知悉商业秘密人员的教育,提高他们保守企业秘密、维护企业权益的自觉性、主动性。引导企业采用宣传栏等有效载体,大力宣传商业秘密的概念和范围及商业秘密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等基木知识,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 二、建立健全商业秘密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保密工作体系。依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企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企业的保密工作,具体落实一名专兼职保密人员,负责保密工作日常事务,形成规范的保密工作体系。 三、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推进保密工作规范化建设。在新建和重点企业中全面推行"六有"(有组织机构、有分工领导、有专兼职保密员、有保密办公室、有保密制度、有保密经费)工作思路,做到"三明一定"(明确知密人员,明确保密职贡,明确保密区域,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狠抓“四个规范”(规范密级管理,规范密级标识,规范传阅、借阅、销毁密件的程序,规范保密合同)的落实,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商业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等,积极推进保密工作规范化建设。 四、准确界定商业秘密,为做好保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引导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自身实际,严格界定密与非密,及时调整商业秘密的标志。 五、加强重点部位监控。根据企业实际,确定核心部门或部位,在企业内通报,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做到心中有数,并对这些商业秘密的重点部位采取电子监控报警等必要的监控措施。 六、积极推行契约智理,切实增强企业职工保守商业秘密的责任感。企业与接触商业秘密的重点人员签订商业秘密保密合同,详细规定出保密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保密合同的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以此保证职工在职期间和离开企业后一段时间保守所接触的秘密。引导企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商业秘密,加快保密工作法制化进程。指导企业在商业秘密受到侵害时,及时寻求司法救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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